汉南区人民政府使用国有土地公告

文号: 武征南公告【2023】21号 发布时间:2024-04-22 发布来源:汉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汉南区2023年度第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20231318文件,武汉市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汉南区人民政府对下列国有土地办理使用国有土地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用地单位:武汉市汉南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二、使用国有土地位置:武汉市汉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使用国有土地总面积0.5169公顷,其中使用武汉市汉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土地面积0.1829公顷(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为:武汉市汉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三、使用国有土地补偿标准及具体补偿费用按照《使用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使用国有土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应停止办理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有关工商、税务登记及户口迁移等手续。

五、本项目用地范围涉及农工若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汉南区2023年度第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20231318文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期满后60内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汉南区人民政府使用国有土地公告(武征南公告〔2023〕字第 21)附图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政府

                                     202311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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